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34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09
第三章 建設工程質量控制
(一)建設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考核點三1)
1、這是本章重點之一,無論是質量控制還是質量問題處理,都與質量責任密切相關,所以是應掌握的一個重點。本考核點復習可以《建筑法》第六章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5章為依據,并參考“質量控制”教材第一章第六節。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2)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3)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4)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3對于這部分內容,在參考上述文件熟悉各方質量責任的內容后,重在應用。可參考本書第三部分案例題第三章第一節及附錄歷年考題中1998年、2000年、2001年的相應考題的案例題去體會如何針對工程問題,應用這方面知識去判斷和解決。
(二)施工準備、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考核點三2)
1、本考核點應是本章的重點,也是監理工作中所涉及最廣、最核心的重點工作內容,復習時主要參考“質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一、二、三節,以及《監理規范》5.2、5.4條款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第15~19條)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
(1)施工質量控制的系統過程。
(2)對施工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核。
(3)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的審查。
(4)對現場準備的質量控制 (人、材、機、法、環、測量基準)
(5)作業技術準備狀態的控制(質量控制點、作業技術交底、進場材料控制、環境控制)
(6)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現場巡視、檢查、旁站,發現質量問題及影響質量情況的處理,見證取樣,重新檢驗,隱蔽工程檢查驗收,中間驗收)——重點中的重點。
3、需注意的幾點如下(重點):
(1)進場材料檢查的內容及要點。
(2)現場發現影響質量的情況或質量問題,監理工程師如何處理?責任如何劃分?
(3)重新檢驗——無論是否經過監理工程師檢驗,當監理工程師提出重新檢驗要求時,承包方均應配合。重檢結果合格——一切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不合格一切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包括費用、工期損失)
(4)必須實行見證取樣的對象及程度(質量教材第三章第三節)
(三)工程變更的處理(考核點三3)
1、本考核點是本章新考點,也是2003版教材中新內容。可參考“質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節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29、30、31條),以及《監理規范》5.5.4條款。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
根據“質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節的內容,本考核點涉及的內容如下。
(1)施工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的處理(監控);
(2)設計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的處理(監控);
(3)建設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的處理(監控)
3、應注意的是,在監理工程培訓教材中,有3門課程的教材均涉及工程變更內容,此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監理規范》也有規定,現將它們的異同概括如下表2供參考。
各有關法規及教材中對“工程變更”所做的規定及說明
“質量控制”教材《監理規范》關于工程變更的程序
1、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要求時
(1)提出對技術修改的要求時應向監理方提出“工程變更單”
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設計單位代表研究各方同意后簽署紀要,經總監批準后實施
(2)提出工程變更要求時
向監理方提交“工程變更單”
總監與設計、建設、施工單位研究做出變更決定后,簽發“工程變更單”并附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圖紙。由施工單位實施
2、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時
將“設計變更通知”及附件報送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會同監理、施工單位研究做出決定
總監簽發“工程變更單”和設設單位的“變更通知”作為附件,指令施工單位實施
3、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提出設計變更時
建設單位將變更要求通知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對“工程變更單”研究后書面通知建設單位;說明意見及修改的圖紙、文件交給建設單位
根據建設單位授權,監理方研究設計單位提交的文件,合同施工及設計單位研究做出決定
總監簽發《工程變更單》,指令施工單位實施
發生工程變更無論是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均應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代表簽認
簽認后通過總監理工程師下達變更指令,施工單位實施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關于工程變更的程序
1、發包人在施工中要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施工承包人
2、承包人在施工中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其擅自變更發生的費用及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如涉及到設計圖紙的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更改以及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監理)同意
“合同管理”教材 “投資控制”教材(7/3)關于工程變更的程序
1、(1)設計單位對原設計缺陷提出的工程變更應編制設計變更文件
(2)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應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后,由建設單位轉交后,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
2、項目監理方應了解情況、收集資料
3、總監在專業監理工程師完成下列工作后,對變更的費用、工期做評價
確定變更項目相對的難易程度、確定變更項目的工程量、確定變更的單價或總價
4、總監就費用和工期與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間協調
5、總監簽發“工程變更單”
6、監理方監督施工單位執行
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合同價款的確定
1、施工單位要編制工程變更概算書
2、概算書報總監審核確認
3、經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認可后,可進入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1、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如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順延
2、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因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發生的費用及收益,由發包與承包雙方約定分擔或分享
4、變更價款的確定 ①合同中已有適用的價格,按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②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③合同中無上述二種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是:
(1)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見4)
(2)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單單價和價格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直接套用(直接使用)間接套用(通過換算)部分套用(取工程量清單單價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3)協商單價和價格
由表2可見各文件及教材所述不盡相同,在案例考試時,應視問題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有選擇地解答。如提出的問題屬于變更管理程序方面的,可將《監理規范》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與“投資控制”教材中內容結合起來,視問題要求解答的詳細程度而有所取舍。例如要較原則地回答則可以《監理規范》的論述為準,因其內容是屬普遍性原則,與各種論述均不矛盾。
對于變更費用及變更合同價款的確定則依所提問題的情況而有針對性地選擇,最基本的解答是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合同管理”教材的論述,“投資控制”教材的有關論述是對上述基本解答的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