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12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0
案例二十一
「背景材料」
某項工程,業主與承包商簽訂了建筑安裝工程總包施工合同,承包施工范圍包括土建工程和水、電、風等建筑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4 800萬元。工期二年,第一年已完成合同總價的2 600萬元,第二年應完成合同總價的2 200萬元。承包合同規定:
1.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當年合同價25%的預付備料款。
2.預付備料款應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的價值相當于預付備料款額時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陸續扣回。主材費占總費用比重可按62.5%考慮。
3.工程竣工驗收前,工程結算款不應超過承包合同總價的95%,經雙方協商,業主從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作工程款尾數,待竣工驗收后進行結算。
4.當承包商每月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計劃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時,業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
5.除設計變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總價不作調整。
6.由業主直供的材料和設備應在發生當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費用。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承包商在第二年各月計劃和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業主直供的材料、設備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