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青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時間:2012-02-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關于2012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2〕3號),現將我市部分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及青島市地稅局所屬分局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報考鄉鎮機關的,需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學專科畢業的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專科畢業生);報考其它機關的,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六)錄用主管機關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公安、監獄勞教系統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直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青島市2009年、2010年招募的“社區工作者”(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此次面向社會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網上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直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在報名期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部門集中在網上查看本單位的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網上繳費流程要求進行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也可在資格審查前打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于3月10日9:00—11:30,13:00—16:0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改報青島市招考的其他職位或退費,逾期不予改報。
報考公安、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3月10日9:00—11:30,13:00—16:00到青島市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辦理減免手續。辦理考務費減免手續時,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見《青島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向用人部門提交《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從業資格證書等,其中在職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專科學歷考生需提交戶口簿。相關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參加我市“社區工作者”項目的人員要出具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用人部門提供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審查的地點、時間另行公布。
(三)其他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3月1日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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