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公告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滿足廣西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組織實施2012年度廣西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全區14個設區市(以下簡稱“市”)和29個自治區直屬機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9228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市級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一線干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間出生),但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報考法院審判崗位的人員,為23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89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鄉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高中、中專及大專學歷和非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
(八)具備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精神,2012年拿出招錄計劃的10%(人民警察計劃除外)定向招錄在廣西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2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曾是“四項目”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能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
報考學歷條件降低為中專(高中)的職位和報考定向招錄有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限制的職位的人員,一經錄用,須與招錄機關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限為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已錄取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定向培養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2年3月1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見附件1)。
報考人員從2012年3月13日起,可以通過廣西政府網(www.gxzf.gov.cn)、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gx.lss.gov.cn)、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等網絡媒體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還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 按照《報考指南》規定的操作步驟,進行報考。
報名期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于每天17︰30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定期公布相關報名信息,供報考人員參考。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3月15日8:00至3月24日24: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不得用新、舊兩個居民身份證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并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15日8:00至3月26日17:3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由招錄機關或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者申請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2年3月15日8:00—3月24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計劃招錄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而取消開考職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繳費成功的人員,接到招錄機關通知后,于2012年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間可改報其他職位,并于2012年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須說明原因。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費10元/人。次,考試費43元/科,共96元)。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按規定可申請減免考務費用。這部分報考人員應先進行繳費,再于2012年4月20日攜帶個人減免費用申請、報名登記表或準考證以及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直接到考試地點所在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職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廣西人事考試院將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報名考試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3月15日8:00—3月27日24:00.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1日8:00— 22日12:00期間從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1份(參加專業筆試的人員除打印公共科目準考證外,還需打印專業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打印準考證遇到問題,請與廣西人事考試院聯系。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公務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三、考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考區公共科目筆試考務機構具體實施。
1、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荚嚪秶热菰斠姟稄V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
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共設15個考區,在14個市和區直各設置1個考區。區直考區的考場設在南寧市,各市考區的考場原則上設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市區安排考場確有困難的,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個別縣(市)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3、考試科目的分值。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的分值各100分。
4、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