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真題及答案(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3-22
第四題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選定了甲施工單位,施工合同中約定: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由甲施工單位負責清除,其費用包干并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甲施工單位將混凝土鉆孔灌注樁分包給乙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施工單位共同考察確定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后,甲施工單位與商品混凝土供應商簽訂了混凝土供應合同。
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單位委托乙施工單位清除建筑垃圾,并通知項目監理機構對清除的建筑垃圾進行計量。因清除建筑垃圾的費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單位簽訂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單位在清除完建筑垃圾后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要求。隨后,甲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付款申請,要求建設單位一次性支付建筑垃圾清除費用。
事件2:在混凝土鉆孔灌注樁施工過程中,遇到地下障礙物,使樁不能按設計的軸線施工。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工程變更申請,要求繞開地下障礙物進行鉆孔灌注樁施工。
事件3:項目監理機構在鉆孔灌注樁驗收時發現,部分鉆孔灌注樁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經查是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項目監理機構要求乙施工單位進行處理,乙施工單位處理后,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要求。甲施工單位以混凝土供應商是建設單位參與考察確定的為由,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
問題:
1.事件1 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對建筑垃圾清除進行計量?是否應對建筑垃圾清除費簽署支付憑證?說明理由。
2.事件2 中,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變更申請是否正確?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該工程變更的程序。
3.事件3 中,項目監理機構對乙施工單位提出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鉆孔灌注樁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問題的處理程序。
4.事件3 中,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甲施工單位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第五題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價為15000 萬元,合同工期為18 個月,預付款為合同價的20%,預付款自第7 個月起在每月應支付的進度款中扣回300 萬元,直至扣完為止,保留金按進度款的5%從第1 個月開始扣除。
工程施工到第5 個月,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第3 個月澆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現細微裂縫。經查驗分析,產生裂縫的原因是由于混凝土養護措施不到位所致,須進行裂縫處理。為此,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出現細微裂縫的混凝土工程暫按不合格項目處理,第3 個月已付該部分工程款在第5 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在細微裂縫處理完畢并驗收合格后的次月再支付”。經計算,該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費為200 萬元,取費費率:措施費為直接工程費的5%,間接費費率為8%,利潤率為4%,綜合計稅系數為3.41%。
施工單位委托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裂縫處理,處理費用為4.8 萬元,工作時間為10 天。該工程施工到第6 個月,施工單位提出補償4.8 萬元和延長10 天工期的申請。
該工程前7 個月施工單位實際完成的進度款見表5-1
表5-1 施工單位實際完成的進度款
問題:
1.項目監理機構在前3 個月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分別是多少(考慮扣保留金)?
2.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混凝土工程中出現細微裂縫質量問題的處理程序。
3.計算出現細微裂縫的混凝土工程的造價。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同意施工單位提出的補償4.8 萬元和延長10 天工期的要求?說明理由。
4.如果第5 個月無其他異常情況發生,計算該月項目監理機構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
5.如果施工單位按項目監理機構要求執行,在第6 個月將裂縫處理完成并驗收合格,計算第7 個月項目監理機構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