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東深圳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時間:2012-04-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報名時間:2012年4月12日10:00至4月18日17:00。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成功的,于4月28日10:00至5月4日17:00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具體程序和辦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職位表和報考指南,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考,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考。不得用新、舊版兩個居民身份證號同時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2、報考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者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者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者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法學,則研究生學歷專業為法學的報考人員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指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5、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6、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減免考務費用政策。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或招考單位審核確認。
四、筆試
時 間: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科 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地點和具體時間安排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現場查詢。
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共同科目外,綜合管理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A001-1201A118)、行政執法類(警察)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C001-1201C068)考《申論》,行政執法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B001-1201B055)考《行政執法素質測試》。各科目考試大綱請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查詢。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對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該職位面試名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初審人選。面試名額按如下辦法分段計算:設入圍面試名額為R,擬招名額為Y,當Y≤5時,R=3Y;當5
其他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為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人數少于本職位面試名額的,則該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筆試成績、排名、合格分數線及參加資格初審人員將于5月1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