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廣東縣級以上機關公務員招考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時間:2012-05-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六、錄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公示7天后,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對錄用人數2名以上且未設置到具體用人單位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由擬錄用人選在所報考職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并按確定的具體崗位填寫錄用審批表。
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提出意見。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5)。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的附件同時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上發布,并在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同步轉發,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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