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施工管理課程講義65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5-12
施工質量控制的依據
1.共同性依據
指適用于施工階段、且與質量管理有關的通用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和必須遵守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工程建設合同;設計文件、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修改和技術變更等;國家和政府有關部門頒布的與質量管理有關的法律和法規性文件,如《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和《質量管理條例》等。
2.專門技術法規性依據
指針對不同的行業、不同質量控制對象制定的專門技術法規文件。包括規范、規程、標準、規定等,具體有:工程建設項目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的質量方面的專門技術法規性文件;有關材料驗收、包裝和標志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和規定;施工工藝質量等方面的技術法規性文件;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質量規定和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