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之應屆畢業生深度解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名詞解釋:
1.應屆畢業:只要你所受的教育是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2012年夏季畢業,即為應屆畢業生,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
2.在讀非應屆:在報到時仍未能畢業的在校生,且其所受的教育是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者,為在讀非應屆生。
3.擇業期: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
二、政策規定: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可以報考。
2.201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3.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5.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政策解讀: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大專、本科生不可以報考。
2.已落實工作、派遣完成的,不可以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只能以社會在職人員身份報考。
3.只要你所受的教育是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2012年夏季畢業,則你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2011年國家公務員。
4.201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5.放寬了對于高學歷報考者的年齡限制,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6.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7.對于在讀的非應屆研究生降格報考公務員,公務員考試政策未明令禁止,但有部分單位對于此類情況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通過審核,因此建議此類情況考生在報名前詳細咨詢報考單位。
8.2012年國考招考職位中,有五成僅限應屆畢業生報考,具體可查看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信息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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