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復習:民法和民事
來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9-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復習:民法和民事
一、民法概述
1.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2.民法的調整對象: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即民事關系。
(1)財產關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以財產所有和 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人身關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與人身不可分離、以特定精神利益為 內容的社會關系。
3.民法的基本原則(★★單選)
(1)平等原則: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體的身份平等。
(2)自愿原則:自愿原則的實質,就是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3)公平原則: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在民事主體之間發生 利益關系摩擦時,以權利和義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
(4)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按照市場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5)等價有償原則: 民事主體在財產流轉關系中進行等價交換,取得財產權利應當 支付對價。
(6)公序良俗原則: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 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二、民事法律關系
(一)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1.概念和特征(★★簡答)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確認和 保護的社會關系。
特征:①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②民事法律關系是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 和民事義務關系;③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和財產性。
【例題】下列選項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是( C )
A.甲向稅務機關納稅 B.政府向某災區撥款
C.乙向某小學捐款 D.違章司機丙被交警罰款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