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施工管理輔導:違約金的規定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1-16
《合同法》關于違約金是怎樣規定的?
答:《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額數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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