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二級建造師考試如何復習更有效率(3)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3-13
3.分類型考點
所謂分類型考點就是對某個事物如何分類的問題。這樣的知識點在書中不是很多,但是這樣的考點由于答案比較固定,也很受出題人青睞。這樣的考點非常容易出現在多選題中。
例如,書中有關于物權的種類的理論。有這樣的一段話:
物權可按如下劃分:
1)根據物權的權利主體是否為財產的所有人劃分。
● 自物權,又稱所有權,是指權利人對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物權。
● 他物權,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設定的權利。
2)依據設立目的的不同劃分。
● 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外國民法規定的地上權、地役權、永佃權等,都是用益物權。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經營權、國有土地使用權、采礦權等也屬用益物權。
● 擔保物權,也指為了擔保債的履行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權利上所設定的權利。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都是擔保物權。
3)按物權的客體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劃分。
● 動產物權,是指以能夠移動的財產為客體的物權。如外國民法中規定的質權和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留置權。
● 不動產物權,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為客體的物權。如外國民法規定的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和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土地使用權。
這就是非常典型的分類型考點。對于這樣的考點,考生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只能是機械性地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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