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要點(21)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2-25
1Z301034 債權制度
1.債的概念·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
·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與被害人之間也形成債的關系
2.債發生的根據(四種)
·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
3.債的分類方式·債的第一種分類☆意定之債-內容由雙方依其意思而定,包括合同之債和單方允諾之債☆法定之債-內容由法律規定
·債的第二種分類 ☆按份之債-按份額承擔債務 ☆連帶之債
4.連帶之債的特點·連帶債務人每一方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一債務人要求任意比例的債務·連帶債務人在履行了全部債務后,其他債務人與債權人的債務關系結束·履行債務超過其應承擔分額的債務人,有權向其他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