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考:“國家”與“地方”有何區別
來源:發布時間:2007-09-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據了解,我國的公務員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兩種。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是指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的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在地位上完全平等,只是在待遇和條件上有區別。在公務員招錄考試上面,“國家版”與“地方版”有以下區別:
招考時間: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招考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地方國家公務員招考時間比較零散,各個省份的時間不同,從當年11月到次年8月都有,個別省市一年內會招考多次。
招考條件: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招考條件相對比較嚴格,一般均要求報考者是全日制本科應屆、往屆畢業生,部分職位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證書;地方國家公務員招考也基本上針對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考試內容: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基本上分為A類和B類,共同科目都是《行政職業能力測試》,A類側重于從事文秘工作,要求考《申論》,B類側重于專業科目。地方國家公務員的考試相差不大,沒有詳細分A、B兩類,而是在不同招考職位有不同的專業科目考試,主要為英語、計算機、法律、稅收、公安業務、醫藥、技術監督、海關等。各專業的考試大綱在各地的招考公告中會同步公布.
來源:中國公務員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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