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復習指導9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1-10-20
2Z101053 施工方項目經理責任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應在項目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項目經理協商制定。
1、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依據
項目合同文件
組織的管理制度
項目管理規劃大綱
項目的經營方針和目標
2、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
項目管理實施目標
組織與項目經理部之間的責任、權限和利益分配
法人代表向項目經理委托的特殊事項
項目經理部應承擔的風險
項目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項目需用的資源提供方式和核算方法
項目管理目標的評價原則、內容和方法
對項目經理部獎勵的依據、標準和辦法
項目經理解職和項目經理部解體的條件及辦法
3、項目經理的責任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收集工程資料,準備結算資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接受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體的善后工作
協助組織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平獎申報工作
4、項目經理的權限
參與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
主持項目經理工作
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頭如何使用
制定內部計酬辦法
參與選擇并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四、施工方項目經理的責任
應承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責任和對施工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中處于中心地位。
項目經理由于主觀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誤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