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司法行政系統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來源: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發布時間:2012-02-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招錄程序、方法、步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和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招錄監獄勞教人民警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進行,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同步進行。網址見各市招考簡章。報名和資格初審由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2)筆試
考生參加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統一筆試,筆試時間:2012年3月11日。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監獄、勞教所人民警察職位,考試類別為B類?荚嚳颇繛椋骸豆不A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試》(B)兩科。
。3)體檢和體能測評
在筆試科目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人員。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遞補。體檢和體能測評由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4)資格復審
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由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5)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原則上按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按照公共科目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由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6)考察(政審)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政審)對象?疾欤ㄕ䦟彛┌凑帐」珓諉T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同時還需符合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因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缺額時,分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7)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有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審批程序為:
①擬錄用為監獄、省屬勞教所人民警察的,經招錄單位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初審,報省監獄管理局和省勞動教養管理局復審,經省司法廳審核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審批。
、跀M錄用為市屬勞教所人民警察的,由省轄市司法局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3、擬錄用為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司法行政部門公務員的,由各省轄市司法局上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四、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公務員初任培訓,實行一年試用期。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培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以及不能履行職責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為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五、紀律監督
考錄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要嚴格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規定以及2012年度江蘇省公務員考錄工作的要求,堅持考錄政策、考錄職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五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為方便社會各界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省司法廳 025-83591129 83591193
省公務員局 025-83236151 83236050
附件:《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