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陜西省統一考試錄用選調生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法醫職位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用人單位的職位,體檢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選擇具體用人單位,再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級各相關部門和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考察著重審核確認考察對象報名時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關資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考察期間,因考察對象放棄,以及經考察單位認定不符合報考公務員基本條件或職位資格條件時,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遞補體檢不超過兩次。對體檢合格者再行考察。
對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因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因報考資格條件有糾紛一時難以核實清楚的考察對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終止對該考察對象的錄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額,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統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考生,如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六、錄用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制發載有考生報考時所提交照片的《錄用通知書》。考生一經錄用,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并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一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從錄用通知書規定的報到起始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管理執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各考務機構,以及所有參與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在考錄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堅持原則,嚴格程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堅決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泄密等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為了維護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確保錄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對在面試資格復審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報考陜西省公務員;對于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過程中舞弊、弄虛作假的,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在本次考試錄用過程和試用期管理中,凡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或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錄用,同時作出相應處理。
重要提示
一、錄用公示結束后,對本次公務員招錄中因各種情形產生的空缺職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在省政府門戶網、省公務員局網和陜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調劑公告,組織進行一次人員調劑錄用。
凡參加了本次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且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除單科成績為零者)未被錄用的考生,可自愿申報符合資格條件的調劑職位。
二、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也不出版發行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勿輕信有關出版物和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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