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施工管理教材指導11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1-14
2Z101070建設工程監理
2Z101071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任務
建設工程
監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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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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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活動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企業,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的管理工作,并對承包單位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其項目管理工作包括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組織與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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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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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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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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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利害關系的監理單位不得承擔該項工程的監理業務
2.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
3.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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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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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務性
2科學性
3獨立性
4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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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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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上將監理服務歸為工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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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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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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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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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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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1、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各主要階段監理工作的的任務
設計階段
施工招標階段
材料和設備采購供應階段
施工準備階段
工程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
施工驗收階段
施工合同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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