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輔導:房屋結構的適用性要求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3-27
(一)適用性要求的概念
房屋結構除了要保證安全外,還要滿足適用性的要求,在設計中稱為正常使用的極限狀態。這種極限狀態相應于結構或構件達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項規定的限值,它包括構件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產生過度變形,導致影響正常使用或建筑外觀;構件過早產生裂縫或裂縫發展過寬;在動力荷載作用下結構或構件產生過大的振幅等。超過這種極限狀態會使結構不能正常工作,使結構的耐久性受影響。
(二) 桿件剛度與梁的位移計算結構桿件在規定的荷載作用下,雖有足夠的強度,但其變形也不能過大,如果變形超過了允許的范圍,也會影響正常的使用。限制過大變形的要求即為剛度要求,或稱為正常使用下的極限狀態要求。
簡支梁最大位移為:從公式中可以看出,影響位移因素除荷載外,還有:
(1)材料性能:與材料的彈性模量E成反比;
(2)構件的截面:與截面的慣性矩I成反比,如矩形截面梁,其截面慣性矩
(3)構件的跨度:與跨度l的4次方成正比,此因素影響最大。
梁的變形主要是彎矩引起的,叫彎曲變形。剪力所引起的變形很小,一般忽略不計。(桁架內力可以是拉力或壓力)
(三)混凝土結構的裂縫控制分為三個等級:
(1)構件不出現拉應力;
(2)構件雖有拉應力,但不超過混凝土的抗拉強度;
(3)允許出現裂縫,但裂縫寬度不超過允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