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路監理師《公路工程經濟》沖刺試題(7)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1-13 15:06:05
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施工承包合同的解釋順序為:合同協議書、投標書及其附件、中標通知
書、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工程量清單、圖紙。
3、在施工期間,除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現場代表外,建設單位派駐現場的其他人也可以向施工單位發出指令。
4、施工單位負責保持施工場地的衛生符合有關要求,但建設單位應承擔相應費用。
5、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時間超過8小時時應順延工期。
6、對有爭議的質量問題,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部機構鑒定。不論結果如何,費用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7、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靠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8、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數量,監理工程師第8天未發表任何意見,表示工程量數量得到認可。
9、建設單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其質量不合格,需清理出場外,其清理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
10、施工單位提出的合理建議,建設單位采納以后發生的效益歸建設單位獨有。
[問題] 該施工承包合同內容中哪些條款不妥?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