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1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6月25至7月9日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1-06-29 16:34:03
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處),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j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1]29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日、16日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房地產估價師 | 9:00 — 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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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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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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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開卷、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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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人 | 9:00 — 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
14:00 — 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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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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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 自備計算器) |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fā)<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1]128號)、《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附件1)。
2011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要求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從業(yè)資格證書。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1年6月25日至7月9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并由所在單位核實、簽字、蓋章。
在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仔細,若因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