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6月20-7月20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29 16:36:45
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41號)精神,為做好我區2011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2011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區人社廳與自治區住建廳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住建廳負責資格審查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根據自治區建設執業注冊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取消自治區建設執業注冊師考試資格審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號),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需再進行資格審查。
各地、州、市報考人員到當地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自治區直屬單位、中央駐疆在烏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烏魯木齊市無主管部門人員可到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中心或自治區職業介紹中心(和平南路137號)電話:8890469辦理報考手續。
二、報名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房地產估價師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也可報考。
(二)房地產經紀人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免試該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
2011年報考房地產經紀人的考生,暫不要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
具體事宜請參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政策要求,見新疆建設網/人事教育(網址:www.xj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