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試公告
來源:湖南公務員局發布時間:2012-08-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央政法委等12個部門《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2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培養計劃、招錄職位和培養院校
今年湖南省計劃招錄培養基層政法干警451名,全部培養計劃為專科層次。其中公安系統354名(面向退役士兵計劃67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計劃287名),培養院校為湖南警察學院;司法行政系統97名(面向退役士兵計劃42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計劃55名),培養院校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具體計劃和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錄培養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培養對象
1、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198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到27周歲),公告發布之日戶籍在本省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8周歲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的畢業生。
(二)招錄基本條件
1、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2、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4、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5、具備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規定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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