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4-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356 學車時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學員在學習駕駛技能的過程中,還沒有取得駕駛證,練習駕駛時,都有教練員隨車指導,就是出于安全的考慮。尚在學習中的學員還不能按照駕駛人的標準來要求,只能在教練的指導下進行駕駛,因此,如果駕駛時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應當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357 機動車駕駛證累積記分制度到底是怎么規定的?
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不僅可以給予其行政處罰,還對其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1)記分周期為12個月,即每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行為予以罰分,在
每個記分周期內,將罰分進行累計。
(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并且駕駛人已經將其違規所處罰款繳清,記分
將會被清除。如果沒有繳清罰款,記分會自動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如果罰分總數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通管理部門
扣留。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經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
還駕駛證,不合格則繼續參加學習、考試。
(4)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不僅重新參加法律法規學習,還要參加
駕駛技能學習及考試?荚嚭细瘢梢郧宄浄植l還駕駛證,否則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5)記分達到12分,又拒不參加法規學習及考試的,其駕駛證將被停止使用。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358 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來說,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在這6年的有效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每個記分周期內的累積記分都沒達到過12分,就可以換發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如果在10年有效期內,仍然每個記分周期都未達到12分,可以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不能再使用,持有過期駕駛證的人員不能駕駛機動車,需要重新考取駕駛證方可再上路行駛。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
59 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駕車時有什么限制?
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的一年內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以下幾種車輛不能駕駛:
(1)公共汽車、營運客車。
(2)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3)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4)帶有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360 有多條機動車道的,有何不同的行駛規定?
同一方向上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上行車應按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達不到該速度的應在慢速車道上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超車。另外,摩托車要在最右側的車道內行駛。
參考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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