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學歷考試。應考者按開考專業及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參加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課程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績(含實踐課程),并通過畢業論文答辯或畢業設計,且思想鑒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附署專業主考學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可到專業主考學校的自學考試管理部門,辦理學士學位申請手續。 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不包括醫藥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通過了除公共政治課程和公共基礎課程之外全部專業課程(包括實踐課程)的考試,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證書。 一、報考條件 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者,不受性別、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對有限制性報考條件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考。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5月26日(12:00)——6月3日(17:00) 2、區、縣自考辦提供網上報名環境時間: 2010年5月28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報考辦法 考生(包括首次報考的新生)報考均采用網上報考的辦法。考生需根據開考專業的要求,選擇個人報考或集體報考的方式。報考請登錄“招考資訊 ”網站。 1、報考“面向社會開考專業”、“合作開考專業(非證書課程)”的考生須由個人直接上網報考。 2、報考“340護理學、380護理學(本)”專業的考生(不含新生),須由個人直接上網報考。 3、報考“部門委托開考專業”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委托部門注冊,由委托部門組織集體報考(包括報考“340護理學、380護理學(本)”專業的新考生)。 4、報考“職業技術專業”、“開放教育學院試點專業”的考生須到所在的助學單位進行集體報考。 5、“360律師、383律師(本)”專業不再接收新生報考,老考生可直接上網報考。 6、報考工作具體詳情,請登錄“招考資訊”網站進行查詢。 四、實踐課程考核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實驗類實踐課程考核的考生,于2010年5月26日——6月3日登錄網站進行報考。請注意:報考后,請考生即時在該網站上查詢所報課程的主考校或考核單位及地點。 2、凡報考外語類專業口語、口譯課程與高職專業部分上機考試的考生,報考后,請于2010年6月25日上網查詢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考試信息。 3、凡報考專業畢業課程考核(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臨床考核(實習)、綜合作業等)課程的考生,請攜帶所有課程合格證與準考證,前往本人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辦理報考的相關事宜。報考后請于6月11日——12日前往主考學校或考核單位報到。 4、詳情請考生認真閱讀“招考資訊”網站,“網上報名專欄”上刊登的“2010年7月份實踐課程報考一覽表”。 五、考試時間 2010年7月2日、3日、4日三天 六、考試信息的查詢 所有考生考試信息查詢方式均為網上查詢,2010年6月25日(12:00)起,考生可登錄“招考資訊”網站查詢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場及座位等考試信息。 七、新生《準考證》制證辦法 1、新生首次在網上報考后,須在2010年5月28日——6月4日,到所報考的區縣自考辦辦理準考證制證手續,過期不予辦理。 2、制證時要攜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4張一寸正面免冠淺藍色彩色背景近照。 3、考生辦理好制證手續后,要在區縣自考辦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本人的準考證。 八、收費標準 每報考一科須繳報名費10元、考務費20元;新生還須繳準考證制證費10元。 九、注意事項 1、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 2、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涂“考試信息卡”,填寫、填涂錯誤時必須使用修正液進行更改。 3、關于課程免考、考務考籍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請詳見“2010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手冊”有關章節。也可登錄“招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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