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和對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公安管理(本科)報考對象限定為公安(含:鐵路、交通、林業(yè)、民航公安)、武裝警察中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法學類、公安類專科畢業(yè)生;護理學(本科)的報考對象限定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對口專業(yè)專科畢業(yè)生;中藥學(本科)的報考對象限定為已取得衛(wèi)生類職業(yè)資格的在職人員,具有中藥士、藥劑士及以上技術職務,或從事中藥生產、經營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職人員中的專科畢業(yè)生;藥學(本科)限定為具有醫(yī)學類專科以上學歷的在職或在校學生;其他本科專業(yè)報考對象為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yè)生,各類普通高等(專科)院校在籍專、本科生。 中藥學專科專業(yè)限定為從事本職崗位并取得開業(yè)執(zhí)照的人員報考。 二、報名及考試時間 2010年10月自學考試的報考時間為:各類高校在校在籍生集體報名時間為6月21日——9月5日。社會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5日——9月5日。縣(區(qū)、市)招考辦現場報名時間為:8月30日———9月5日。 考試時間為2010年10月22——24日。 三、報考手續(xù) 2010年10月自學考試,全省實行兩種報名辦法: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具體手續(xù)如下: 1、社會考生(包括新生和老生)既可網上報名、網上交費,也可在縣(市、區(qū))招考辦現場報名。各報名點必須采用3.0版全國自考管理系統(tǒng)。新生的準考證號碼流水號分配為:網報新生50000至89999,現場報名新生00001至49999.任何報考機構不得占用網報使用的流水號資源。報名網站網址考生進入報名網站后,按照提示信息輸入準考證號進行報名。輸入報名信息時必須注意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得到報名成功確認,則表示報名結束(可在網上查詢報名結果)。 首次報考的新生(含外省轉考還未辦理新準考證的報考者)需先行準備藍底彩色近期數碼照片,登錄江西自考網,進入新生注冊頁面注冊基本信息,依提示上傳電子照片,選擇報考課程,并選擇和確認領取準考證的縣區(qū)招考辦,報考繳費成功后網上自動生成準考證號碼。報考結束后首次報考新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0年10月13——15日到所選擇的縣(區(qū)、市)招考辦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2、老考生在省內跨縣(區(qū)、市)報考,不需辦理任何轉考手續(xù),憑防偽《準考證》按上述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報名。 3、凡是從外省轉入江西省的自考生,先網上報名取得本省準考證后,持外省自考辦的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課程合格證等相關資料到江西省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xù)。 4、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高校集體報名由所在地縣(區(qū)、市)招考辦負責,集體報名考生資格統(tǒng)一由市招考辦復核。 5、各高校只能接納本校在籍學生報名,不得接納外校考生及社會考生報名(含本校教職工及親屬)。 6、考試前一周,考生可以在“江西自學考試網”查詢考場安排,下載和打印《考試通知單》,也可去報名的縣(區(qū)、市)招考辦領取《考試通知單》。 7、各專業(yè)實踐考核安排,考生可到相應主考學校成教院(處、部)或直接在“江西自學考試網上查詢有關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報考事宜。 8、凡報考委托開考專業(yè)(在考試課程安排表中注有“△”符號的專業(yè))的考生須事先到委托部門指定的單位開具報名介紹信,然后持報名介紹信到當地的縣(區(qū)、市)招考辦報名。
我省自學考試教材和《自學成才》雜志等教育資源性資料由招生考試系統(tǒng)內部供應。為防止考生錯用教材或購買盜版教材而影響考試,考生應在自學考試機構訂購教材和《自學成才》等輔導資料(《自學成才》雜志上有許多自學考試信息和復習應考資料)。訂購教材時領取《江西省自學考試購書卡》,該卡作為考生轉考、申請查卷、辦理畢業(yè)證書的參考依據。 四、收費標準 報名考務費為每門課程30元,新生辦理《準考證》工本費15元。 五、考試與結業(yè) 全省自學考試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主持,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按照省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考生按《考試通知單》指定的考點和考場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三證缺一不得入場。未辦理身份證或丟失身份證者,持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上蓋有當地公安部門公章的臨時身份證明方能參加考試。考生考試時必須遵守《考生守則》。考試采取單科考試評定成績和學分累積方法,課程考試成績及格者給予記學分,不及格者不記學分,但可以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考試。考生參加專業(yè)考試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和實踐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經鑒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畢業(yè)證書(主考學校副署)。 考試成績可在“江西教育網”和“江西自學考試網”查詢。 六、學歷、使用和待遇 凡參加自學考試獲得畢業(yè)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由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授予學士學位。自學考試畢業(yè)生使用和工資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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