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與政策輔導:土地增值稅的簡介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9-29 10:23:46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為征稅對象。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的功能是國家對房地產增值征稅。
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