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泄密案四成牽涉培訓機構重金公關
來源:法制日報發布時間:2011-0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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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承諾“真題培訓”,收費上萬元。培訓過程中,對學員進行一對一輔導,實際就是告訴學員考題。他們還將學員接到賓館,讓學員當面背誦考題。最終,這些學員在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中成績均高于達標線100分左右。
這不是天方夜譚。開設該培訓機構的張某正是“搞定”了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葉某,通過一塊帶針孔攝像頭的手表,拿到了真題。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獨家獲悉,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泄密案件已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落判。
“該案十分典型,暴露出近幾年考試泄密案出現的一個新趨勢:越來越多的培訓機構介入其中,想方設法與公職人員勾結。”參與辦理過多起泄密案件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白春林憂慮地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各種考試泄密案中,牽涉到培訓機構的約占40%左右。
“保過”往往牽涉泄密
近年來,各種培訓班如雨后春筍般冒出。為招徠更多的學員,一些培訓機構紛紛祭出“保過”的誘人承諾,大肆宣揚“押題率”,甚至表示有所謂“特殊渠道”。
2007年以來,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中的臨床職業醫師及口腔職業醫師資格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注冊會計師和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等均曝出泄題案。
2010年1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舉行。考試當天就有網友發帖稱此次考試存在泄題嫌疑。廣西公安機關一共接觸了407名分數可疑的考生,審查其他人員201人。南寧中公教育培訓中心負責人李爽等人被刑事拘留。
“我可以負責任地講,保過的背后不是欺騙就是存在泄密。”白春林說,有些培訓機構表面看打著考前強化輔導的旗號,骨子里干著販賣試題的勾當,掩蓋了泄密的真相。而開辦培訓公司或者培訓學校,只需經過工商和教育部門的審批,而之后的講課方式、內容、師資情況等運營行為,幾乎無人介入、無人監管。
培訓機構4種手段“拿題”
謝某是湖北武漢一家考試培訓機構的負責人,為了牟取非法暴利,他先后向湖北省十堰市人事局考試院評審科試卷押運員劉某行賄102萬元,請其設法竊取2007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考試試卷。
“為了拿到涉密試卷,某些培訓機構想方設法與公職人員相勾結,手段可謂無孔不入。”白春林指出,政府職能部門負責試題審批、出題人員,在印刷、押運、保管、監考環節有便利條件人員,某一類考試指定考試用書的作者,參與試題編寫的一些知名專家、學者等幾類人員,漸漸成為培訓機構的公關對象。
白春林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查辦泄密案件的過程中他發現,培訓機構獲得試題的手段主要有4種。
一是培訓機構直接從出題者或者擁有試題者手中購買。同時利用開辦培訓班的名義,與上述試題掌握者進行利潤分成。
二是培訓機構利用舉辦輔導班或者培訓班的名義,邀請參與出題者進行輔導講解,導致泄密案發生。
三是培訓機構以行賄、人情、色情等方式拉攏腐蝕某些負責出題、掌管出題人員,負責印刷、押運、監考人員,進而獲得試題。
四是以高額收益、提拔、晉級、晉職、國外旅游為條件,誘惑那些知曉試題的負責人,獲取試題。
泄密案背后是巨額利益
謝某向試卷押運員劉某行賄拿到試卷后,拍照留存內容。隨后,謝某找人做出答案,通過網絡QQ將題目和答案傳給杭州、深圳等地的5家培訓機構負責人,獲非法收入240余萬元。
“培訓機構與公職人員之間之所以能夠緊密聯系在一起,公然置保密法規及法律于不顧,最大的誘惑還是金錢利益和仕途的驅使。”
白春林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泄密案件背后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利益鏈條。
有媒體曾對“考研輔導班”進行調查顯示,170萬考生中85%報班,92%花費在500元以上。這樣算來,不包括其他培訓,每年僅考研一項就有數億元的市場“蛋糕”等待瓜分。
在這樣的誘惑面前,一些培訓機構使出渾身解數,與考試出題者或相關環節人員內外勾結,以分成、直接購買等形式,豪取高額利潤。
白春林說,出賣試題者和培訓機構均能夠從中獲取高額利益;掌管試題秘密的公職人員,為了親屬、朋友晉級、晉職后能夠得到其他利益,礙于人情世故和僥幸心理,雙方自然一拍即合。
嚴審培訓機構資質定期巡查
檢察官建議
如何遏制各類資格考試泄密案的發生?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白春林提出了建議。
他說,立法層面上,由于沒有專門法律的嚴格界定,僅僅依靠套用刑法中泄漏國家機密等罪名的辦法,顯然無法解決國家考試實踐中諸多的現實問題,因此建議盡快出臺國家考試法。
負責培訓機構審批機關應當對考試類的培訓機構嚴格審查其資質,控制培訓機構的數量,將從事考試類正式培訓機構的名單公布于眾。
負責各種國家級考試的機構,應當建立巡查巡視制度。對相關考試培訓機構定期進行巡查、暗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減少泄密案件的發生。
負責考試的政府部門應當與出題者、培訓機構以及印刷、運輸、押運、保管、監考等相關人員簽署保密協議,盡最大限度防范泄密案件的發生。
加強網絡管理,對于那些在網絡出賣試題的帖子要及時清查、刪除,并由相關網絡管理部門會同司法機關查處,凈化網絡環境,杜絕泄密渠道。
在經濟性處罰上加大懲處力度,同時廣泛宣傳報道對泄密案件的懲辦。(記者 李娜)
泄露國家秘密罪案件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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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介紹,近3年來,原東城法院和原崇文法院共受理國家公務人員職務犯罪案件75件93人,結案75件共90人。其中,公職人員職務犯罪34人,黨員23人,副處級以上干部9人,而新型犯罪——故意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案件逐漸增多,去年占比重約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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