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考公務員不是公平正義的對立面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01 16:02: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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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公務員考試一直處于群雄逐鹿的態勢。2011國家公務員報考中,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的一個職位,已先于其他職位進入競爭白熱化階段,招考比例超過2000:1。去年,有的崗位突破4000:1,這就是說,熱度一直有。
公務員考錄確乎已成為窗口,人們通過它來觀察社會現實的區隔與差別,另外還有其他參照對象,比如企業高管,壟斷行業從業人員,都可能會被作為不平等、不公平的現實教材。隨手可引的例子是,2010年10月11日,30多名農民工聚集在鄭州北郊花園口景區門口河神將軍塑像前,殺雞祭拜河神,希望借此讓河神顯靈,幫他們討薪成功,你可以說,付出勞動,獲得薪酬,因職業不同而有區別;還有經常會讀到的那些礦工故事,你可能會說,他們的遭遇顯示底層職業之凄涼境遇,薪酬的不安全還算輕的,生命的不安全更加沉重!
站在普通群眾的立場,你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思路點撥】
就這一“不公平”現象,我們不能一味責難制度,更多的是要從社會現實以及各人的不同狀況,可以泛舉個別例子來導入自己的觀點。要本著理解的心態,看待社會發展潮流中不可避免的元素。
【答題框架】
。1)公務員、企業高管、壟斷行業從業人員在進入職業平等、尊嚴、公平話題領域時,它們的社會形象有時是被貶低的,甚至還夾雜著仇恨情緒,待遇穩定、薪酬高,在與底層職業狀況進行比較時,常常會面臨不義的指責。但不可否認,更多時候,這種比較不過是推己及人,這些群體在工資請求權、福利待遇權、保險權、培訓權、辭職權等方面所具有的穩定性,確實在顯示差別,我們爛熟于心的“勞動無分貴賤”,“每一個職業都是平等”的道理,仍然不過是紙面上的提法。
(2)簡單來講,平等之義就是,一個人付出勞動,應當得其所得。得其所得的意思不只包括他應當得到一百塊錢,你不能只給十塊,甚至不給,還包括人的尊嚴,不被侮辱、不被辱罵、不被當作一個“非人”。當然,平等還包括這樣的意思,在職業的序列里,能夠支配別人的,總比單純地執行別人指示的人更有影響,一位建筑師同努力按照他的設計圖樣興建房屋的工匠相比,可能就因為他設計了房屋而更受尊敬,所得的報酬也比較高,這些都是差別,也可以被視為正常,但這些差別、正常仍建基于一個基礎,那就是人無分貴賤,治人和治于人,不通過動物法則來完成,公平、正義不因雇主不同而迥異,不論是一個人受雇于國家,還是受雇于一個龐大的單位,抑或受雇于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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