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精講48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06 17:19:05
第一節 監理工程師概述
內容提要
一、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
二、監理工程師的素質
三、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
四、FIDIC道德準則
五、監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和責任
六、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處罰
七、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注冊和繼續教育
八、公司制監理企業
九、中外合資經營監理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監理企業
十、我國工程監理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
十一、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
十二、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
十三、工程監理企業的管理
十四、工程監理企業的市場開發
大綱要求
了解: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中外合資經營監理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監理企業;我國工程監理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工程監理企業規章制度。
熟悉:注冊監理工程師的素質;FIDIC倡導的職業道德準則;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公司制監理企業的特征;工程監理企業的市場開發。
掌握: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和責任;注冊管理工程師的注冊程序;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
簡化了第四節“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的內容,分出了“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批程序”。
第一節監理工程師概述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人員。
一、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了解)
監理工程師是建設工程監理制的核心。我國監理工程師執業特點主要表現在:
(一)執業范圍廣泛
就監理工程類別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與設備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等;
就監理過程看:工程項目前期決策、招標投標、勘察設計、施工、項目運行等各階段。
(二)執業內容復雜
監理工程師執業內容的基礎是合同管理,主要工作內容是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協調管理,執業方式包括監督管理和咨詢服務。執業內容包括:
1.工程項目建設前期階段:為業主提供投資決策咨詢,協助業主進行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項目評估;
2.在設計階段:審查、評選設計方案,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協助業主簽訂勘察、設計合同,監督管理合同的實施,審核設計概算;
3.在施工階段:監督、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協調業主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工作關系,控制工程質量、進度和造價,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審核工程結算;
4.在工程保修期內:檢查工程質量狀況,鑒定質量問題責任,督促責任單位維修。
(三)執業技能全面
監理工作需要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來承擔,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復合型的知識結構,不僅要有理論知識,還要熟悉設計、施工、管理,要有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綜合應用各種知識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各種問題。
(四)執業責任重大
責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責任;二是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體現為監理工程師的合同民事責任。
沒有專業技能的人不能從事監理工作;有一定專業技能、從事多年工程建設工作,但沒有學習過工程監理知識,也難以開展監理工作。
二、監理工程師的素質(熟悉)
具體從事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不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術能力,能夠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指導性的意見,而且要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因此監理工程師應具備以下素質:
(一)較高的專業學歷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
至少應掌握一種專業理論知識;至少應具有工程類大專以上學歷;并應了解或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設經濟、法律和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理論知識,不斷了解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熟悉相關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成為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持續保持較高的知識水準。
(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
工程建設中的實踐經驗主要包括立項評估、地質勘測、規劃設計、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設計及設計管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管理、工程監理、設備制造等。
(三)良好的品德
監理工程師的良好品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熱愛本職工作;
(2)具有科學的工作態度;
(3)具有廉潔奉公、為人正直、辦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4)能夠聽取不同方面的意見,冷靜分析問題。
(四)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
我國對年滿65周歲的監理工程師不再進行注冊,主要就是考慮監理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的適應能力而設定的條件。
三、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掌握)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5)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和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等單位兼職;
(6)不為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生產廠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8)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9)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下列內容中,監理工程師應嚴格遵守的職業道德包括()。
A.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和從事監理活動
B.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C.不出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D.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E.通知建設單位在監理工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任何潛在的利益沖突
答案:ABD
四、FIDIC道德準則(熟悉)
在國外,工程師的職業道德準則,由其協會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于1991年在慕尼黑召開的全體成員大會上,討論批準了FIDIC通用道德準則。該準則分別從對社會和職業的責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對他人的公正5個問題計14個方面規定了工程師的道德行為準則。目前,國際咨詢工程師協會的會員國家都在認真地執行這一準則。
FIDIC成員行為的基本準則包括:
——對社會和職業的責任:
(1)接受對社會的職業責任。
(2)尋求與確認的發展原則相適應的解決辦法。
(3)在任何時候,維護職業尊嚴、名譽和榮譽。
——能力:
(4)保持其知識和技能與技術、法規、管理的發展相一致的水平,對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務采用相應的技能,并盡心盡力。
(5)僅在有能力從事服務時方才進行。
——正直性:
(6)在任何時候均為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行使其職責,并且正直和忠誠地進行職業服務。
——公正性:
(7)在提供職業咨詢、評審或決策時不偏不倚。
(8)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權時可能引起的任何潛在的利益沖突。
(9)不接受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
——對他人的公正:
(10)加強“按照能力進行選擇”的觀念。
(11)不得故意或無意地做出損害他人名譽或事務的事情。
(12)不得直接或間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經任命的其他咨詢工程師的位置。
(13)通知該咨詢工程師并且接到委托人終止其先前任命的建議前不得取代該咨詢工程師的工作。
(14)在被要求對其他咨詢工程師的工作進行審查的情況下,要以適當的職業行為和禮節進行。
下列屬于FIDIC道德準則的是()。
A.服務性
B.科學性
C.獨立性
D.公正性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