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教材(28)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八、行政訴訟
(一)行政訴訟的含義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種訴訟活動。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非常相似,考生要注意對比記憶兩者的異同。
與行政復議相比,行政訴訟有以下不同:
1.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屬外部監督,而行政復議屬內部監督。
2.原則上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只有在例外的情況下即行政處罰顯失公正時才可以審查其合理性。
【例15】 我國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監督的主要形式是()。
A. 對行政行為的違憲審查B. 對行政行為是否有效率進行監督
C. 通過行政訴訟對行政行為進行監督D. 對行政人員是否違紀進行監督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行政訴訟是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監督的主要形式,故選C。我國對行政行為的違憲審查的權力屬于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審判機關無此權力,故A錯。另外,對行政人員是否違紀、行政行為是否有效率進行監督也非審判機關的權力,故B、D錯。
(二)行政訴訟的范圍
行政訴訟的范圍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圍,一般情況下與行政復議的范圍相同,即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考生重點了解兩者差異即可:對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訴訟,但對效力較低的決定可以附帶性地提起復議。
【例16】 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范圍內?()
A.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
B.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拒絕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C. 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上市公司的罰款決定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首先確定行為性質,A為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強制執行),B為具體行政行為(不作為),C為刑事強制措施,D為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刑事”措施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故選C。
(三)行政訴訟的管轄
1.級別管轄。我國法院從中央到地方分為四級,所謂級別管轄是指第一審案件由哪個級別的法院來管轄。除法律規定由上級法院管轄的特殊情形外,行政案件都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中級法院被告為中央專利或商標部門,各級海關、省部級單位、證交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被告為縣級以上政府且基層法院不宜管轄;重大涉外或重大涉港澳臺案件高級法院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最高法院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案件
【例17】 居住在甲市甲區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區的海關扣留,該公民不服,應向下列哪個單位提起行政訴訟?()
A. 甲市或乙市中級人民法院B. 甲區或乙區人民法院
C. 甲區人民法院D. 乙區人民法院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首先確定級別管轄,本案被告為海關,應由中級法院管轄,選項中只有A為中級法院,故選A。另外需指明的是,該公民被扣留屬于限制人身自由,可由被告所在地管轄(乙市),也可由原告所在地管轄(甲市),故甲乙市中級法院都有管轄權。
2.地域管轄。地域管轄是指同級法院眾多的情況下,應由哪個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被告所在地管轄一般案件;經過復議,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復議機關與原機關所在地管轄復議改變案件原被告所在地管轄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戶籍地、經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不動產所在地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案件
【例18】 張某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在朝陽區有一處商業用房,市拆遷辦(在西城區)決定對其房屋拆遷,張某不服,訴至法院,應由()受理。
A. 朝陽區法院B. 東城區法院
C. 西城區法院D. 以上三個法院都可以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本題屬確定地域管轄,涉及不動產(商業用房),故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朝陽區)法院管轄,故選A。
(四)行政訴訟被告的確定
行政訴訟的被告一般情況下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訴訟的被告與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一般相同。考生需了解特殊情形下被告的確定:
1.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2.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把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列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其為第三人。
【例19】 如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該具體行政行為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A. 必須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共同上級行政機關為被告
B. 可以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任何一個行政機關為被告
C. 必須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
D. 可以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共同上級行政機關為被告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B。行政訴訟被告一般情況下應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上級行政機關無關,故排除A、D。共同行政行為,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但也可以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任何一個行政機關為被告,在此情形下,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另一機關為第三人。
(五)證據規則
1.被告承擔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舉證責任。
2.原告須證明其起訴時符合法定條件。
【例20】 下列關于國家行政機關的說法正確的是()。
A.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都有權實施行政處罰
B. 行政訴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因此,行政機關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C. 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D. 國務院的法定會議形式為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全體會議、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A項錯誤在于行政處罰權并非所有行政機關都有;B項錯誤在于行政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只是表明被告承擔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責任,不代表承擔全部舉證責任;D項錯誤在于國務院的法定會議形式為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全體會議,不包括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故選C。
(六)行政訴訟程序
1.起訴的期限
(1)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審理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可以參照規章。
3.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判決。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判決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
(2)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3)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5)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例21】 在行政復議中可作為復議依據,在行政訴訟中則只能作為審判參照的是()。
A. 行政規章B. 地方性法規
C. 行政法規D. 單行條例、自治條例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都是行政訴訟審理案件的依據,故排除B、C、D。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