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教材(3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第五節民法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目前并無民法典,只有《民法通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民事主體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依自然規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賦予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從而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例1】 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
A. 自己能獨立生活才具有B. 18歲以上才具有
C. 始于出生,終于死亡D. 有一定的社會交往能力才具有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公民享有民事權利能力的時間與其生命的存續時間是完全一致的,所以選C。
2.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公民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18周歲以上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不滿10周歲
(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例2】 張某11周歲,小學五年級學生,經常在其學校門口的一家小賣部買零食和一些學習用品,部分賒賬,年終時共欠小賣部340元。小賣部老板拿著賬單要求張某父親付款,遭到張某父親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張某購買零食和學習用品的行為是無效的民事行為,其父親作為監護人,無需賠償
B. 張某購買零食和學習用品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為,其父親作為監護人,應當付款
C. 張某購買零食和學習用品的行為是無效的民事行為,其父親作為監護人,應當賠償
D. 張某購買零食和學習用品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為,應當由其自己付款,不應當由其父親付款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B。首先判斷張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買零食和學習用品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所以其行為是有效的,排除A、C。張某無自己的財產,應由其法定代理人負責,故排除D。本題選B。
3.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蹤或死亡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為失蹤人或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法定條件:
(1)下落不明達法定期限。宣告失蹤期限為2年;宣告死亡一般為4年,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
(2)須有利害關系人的申請。
(3) 法院受理和宣告。
(4)法律效果。①宣告失蹤:為失蹤人選定財產代管人;②宣告死亡:等同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終止,財產發生繼承。
【例3】 孫某丈夫外出做買賣五年未歸,也沒有任何音訊。孫某欲改嫁,下面說法正確的是()。
A. 孫某丈夫視為死亡,孫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孫某丈夫不論是生還是死,孫某均可以改嫁
C. 孫某丈夫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后,孫某可以改嫁
D. 孫某丈夫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孫某可以改嫁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D。首先,孫某丈夫倘未死孫某不可以直接改嫁,故排除B。其次,死亡要么自然死亡要么法院宣告死亡,不存在視為死亡的情形,故排除A。再次,宣告失蹤解決的是財產關系,人身關系不發生改變,婚姻關系仍存在,故排除C。本題選D。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民法通則》把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四類,后三種可統稱為非企業法人。
【例4】 王某與他人合作投資成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來公司倒閉,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公司的債權人要求王某償還不足部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王某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王某無需承擔公司債務
B. 王某是公司的投資人,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王某償還
C. 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王某償還
D. 王某與他人合作投資,王某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有限責任公司為法人,法人的重要特征為獨立承擔責任,即法人的責任與法人的成員(公司稱為股東)無關,故王某無需承擔責任,排除B、C、D。
二、民事權利
(一)物權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三大類。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用益物權是指以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為目的而設立的定限物權,如傳統民法中的地上權、地役權等。擔保物權是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定限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例5】 甲和乙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間房并出租給丙,租房期間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購買,應()。
A. 在同等條件下由乙優先購買
B. 在同等條件下由丙優先購買
C. 在同等條件下由甲決定賣給誰
D. 在同等條件下由乙、丙共同購買,各享有一份份額,形成共有關系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乙基于對房子享有的物權(所有權)對房子享有優先購買權,丙基于債權(租賃合同)亦對房子享有優先購買權,因物權優先于債權,故乙優先于丙,選A。
(二)債權
債權即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1.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是指無合法根據,使他人財產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財產受到損害的一方有權請求對方返還利益,是為不當得利之債。
【例6】 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萬元。甲以這1萬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000元,其中2000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成本。 1個月后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 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
B. 甲無須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C. 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
D. 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首先,甲無法律及合同依據而獲得1萬元,構成不當得利,其應返還所得利益,故排除B。其次,返還的范圍:1萬元及其利息需要返還,故排除A;3000元利潤不應返還,因為銀行也無法律依據獲得利潤,故排除D,選C。
2.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本人補償其代為管理事務支出的費用,是為無因管理之債。
【例7】 甲被車撞傷倒地,行人乙攔下一輛出租車,將甲送往醫院,乙支付了車費,其間,甲的手機丟失,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 車費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由乙賠償
B. 車費不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由乙賠償
C. 車費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
D. 車費不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首先,乙無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管理甲的事務(送其到醫院),構成無因管理,故甲應償還乙支付的合理費用(車費),故排除B、D。其次,手機損失問題,除非乙故意或因重大過失導致甲手機丟失才應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乙未有此情形,故排除A,選C。
3.合同之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訂立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的效力分為:
類型情形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包括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主體不合格,主體欠缺能力,包括欠缺行為能力、欠缺代理權、欠缺處分權無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內容不合法,包括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例8】 一方以脅迫、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屬于()。
A. 有效行為B. 無效行為
C.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D.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D。欺詐、脅迫情況下,對方意思表示不真實,訂立的合同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故選D。
4.侵權行為之債
當事人一方的違法行為造成他人損失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賠償損失,加害人負有賠償損失的義務。
(三)人身權
人身權是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與其生命和身份延續不可分離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方面的內容。
人格權主要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名稱權。其中法人無肖像權、生命權。
身份權是指因民事主體的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權利。主要包括:榮譽權、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利、監護權、親權、繼承權。
【例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下列權利中,屬于人格權的是()。
A. 債權B. 親權C. 所有權D. 生命權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D。債權與所有權屬財產權,親權屬身份權,生命權屬人格權。
【例10】 一天張某路過皖北影屋,發現一個月前他和妻子在該館拍攝的結婚照懸掛在影屋的櫥窗內,該影屋侵犯了()。
A. 張某的肖像權B. 張某的名譽權
C. 張某的自由權D. 張某的姓名權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
(四)繼承權
繼承是指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例11】 按照我國有關的法律規定,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
A. 配偶、子女、父母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D. 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故選A。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