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練習7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1-18 14:37:17
「背景材料」
某辦公樓工程,其結構形式為全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地下1層,地上3層,總建筑面積為5000余m2.該工程的建設單位為北京市A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其主體結構施工單位為山東B建設工程公司,項目經理為萬某;其精裝修施工單位為北京C建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為佟某。
工程手續齊全,資金到位。建設單位將本工程結構、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委托給了北京D監理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高某,并配備了專業監理工程師邢某、于某和龍某。在施工過程中,高某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作出承諾,其書面承諾的部分內容如下:
。確保達成工程進度控制目標
。確保達成工程質量控制目標
。確保達成工程投資控制目標
。確保達成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確保達成工程信息管理目標
。確保達成工程合同管理目標
該工程的主體結構部分進行順利,未發生意外,如期完工,竣工資料和質量驗收合格。工程進入了精裝修施工階段。
在精裝修施工階段,建設單位發現,高某其實并沒有精裝修監理的工作經歷,指揮無序;加之施工單位北京X建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佟某有勇無謀,盲目冒進,反而造成管理松散,施工懈怠,因此在精裝修施工過程中頻頻發生質量問題,工期一再拖延。建設單位十分不滿,決定追究施工單位責任,并要求施工單位更換項目經理;經與監理單位協商,監理單位同意賠償損失并終止監理合同。由于本工程不屬于強制性監理的工程范圍,故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單位委派了駐場代表白某,并建立了以白某為首的項目管理機構,自行管理工程,高某在白某到任之日交卸權責。建設單位在白某到任之日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了施工單位。
「問題」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對于工程師是如何定義的。在本工程中,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義,可稱作“工程師”的人是誰?
2.發包人能否自行派駐代表管理工程,應根據什么來進行判斷?
3.建設單位在白某到任之日前3天書面形式通知了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恰當?為什么?
「考點」
工程師的任命與更換。
「要點分析」
考查考生對于工程師的任命與更換的知識的掌握程度。
「參考答案」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定義的工程師包括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者發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發包人派駐的代表)兩種情況。
在本案例中,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義,可稱作“工程師”的人有:監理單位北京D監理公司為本工程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高某,和建設單位北京市A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委派的駐場代表白某。
2.發包人能否自行派駐代表管理工程,應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實行強制性監理的工程范圍來進行判斷。
3.建設單位的這一行為不恰當。
施工過程中,發包人需要撤換工程師的,應當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