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申論熱點:租豪車當公車,也要嚴查
來源:新京報發布時間:2011-12-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據《廣州日報》報道,11月22日,廣州市白云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景元對前來視察的人大代表說,為規避公車管理規定,不少單位長期租車,其中不少是大排量的豪車,嚴重超標。看來,超標配備公車又有了新花樣——“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租用方式提升用車級別,在實質上與超標配車殊途同歸。
超標配車,實際上已經超出工作需要,變成了講面子、追求享受、浪費財政資金的腐敗行為。相比貪污、受賄、瀆職侵權等顯性腐敗行為,超標配車可稱為“隱性腐敗”;而以租用豪車的方法超標配車,則是一種更為隱蔽的“隱性腐敗”。
對這種“隱性腐敗”,有關部門應加以重視,并及時展開調查,對于一些“嚴重超標”的租車行為,應立即叫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當然,這并非絕對排斥租車的方式,如果租車的標準、開支,不高于相應的公車配備標準,并都能做到透明公開,也可以允許嘗試。
在公車的管理上,廣州其實已經做過一些探索。今年就推出了一項引起全國輿論關注的公車監督舉措:為所有公車安裝北斗衛星車載終端設備,終端提供定位、通信、身份識別(上車刷卡啟動)、實時監控、歷史軌跡回放等功能,從而將所有公車的使用情況納入監控。
現在新出現的租豪車“暗流”,一方面說明GPS定位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違規用車才想出了“租”的新點子;但另一方面又說明,靠GPS這樣的技術手段,恐怕很難從根本上遏制違規用車的沖動,還可能會“逼”出其他花樣繁多的新型浪費方式。
其實,無論是超標配車,還是“超標租車”,都能通過社會監督來遏止。內蒙古曾有一位檢察官“借用”企業的豪車,被網友曝光后,很快得到處理。事實說明,相關部門把公車消費的數據徹底公開,才是遏制各種公車腐敗最有效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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