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7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0
三、某工程,建設單位通過公開招標與甲施工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依據合同,甲施工單位通過招標將鋼結構工程分包給乙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排技術員兼施工現場安全員,并安排其負責編制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項目經理對該施工方案進行安全驗算后,即組織現場施工,并將施工方案及驗算結果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事件2:乙施工單位采購的特殊規格鋼板,因供應商未能提供出廠合格證明,乙施工單位按規定要求進行了檢驗,檢驗合格后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驗。為不影響工程進度,總監理工程師要求甲施工單位在監理人員的見證下取樣復檢,復檢結果合格后,同意該批鋼板進場使用。
事件3:為滿足鋼結構吊裝施工的需要,甲施工單位向設備租賃公司租用了一臺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進行塔吊安裝,安裝完成后,由甲、乙施工單位對該塔吊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
事件4:鋼結構工程施工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發現乙施工單位使用的高強螺栓未經報驗,2012年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存在嚴重的質量隱患,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并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甲施工單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單位立刻停止整改。乙施工單位為趕工期,邊施工邊報驗,項目監理機構及時報告了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發出的當天,發生了因高強螺栓不符合質量標準導致的鋼梁高空墜落事故,造成一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4.6萬元。
「問題」
1.指出事件l中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塔吊驗收中的不妥之處。
4.指出事件4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5.事件4中的質量事故,甲施工單位和乙施工單位各承擔什么責任?說明理由。監理單位是否有責任?說明理由。該事故屬于哪一類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此事故的依據是什么?
試題三 「答案」
1.(1)不妥之處:安排技術員兼施工現場安全員。
正確做法: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不妥之處:對該施工方案進行安全驗算后即組織現場施工。
正確做法:安全驗算合格后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才能安排現場施工。
2.不妥。
理由:沒有出廠合格證明的原材料不得進場使用。
3.只有甲、乙施工單位參加了驗收,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未參加驗收。
4.不妥之處:向乙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
理由:《工程暫停令》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向甲施工單位簽發。
5.(1)甲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因甲施工單位是總承包單位。
乙施工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因質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或:因質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單位不服從甲施工單位管理造成的)。
(2)監理單位沒有責任。項目監理機構已履行了監理職責(或:項目監理機構已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事故屬于嚴重質量事故。
處理依據: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有關合同文件;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相關的建設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