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開展2012年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通知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4-03
各區衛生局,有關醫療機構:
為穩步推動醫務人員的合理流動,促進不同醫療機構間人才的縱向和橫向交流,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的通知》(鄂衛辦發〔2011〕139號)文件精神,市衛生局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武漢市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市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武漢市所轄各區。
二、醫師多點執業的管理要求
(一)執業地點數量。符合條件的醫師可以申請增加1-2個執業地點,分別作為第二和第三執業地點,其原執業地點為第一執業地點。
(二)執業注冊。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符合規定的全部材料后,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予以批準,并在其《醫師執業證書》“變更注冊記錄”中增加執業地點,《醫師執業證書》編號不變。
(三)多點執業醫師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多點執業醫師應當接受每一個執業地點的衛生行政部門及所執業的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多點執業醫師注冊的各個衛生行政部門之間應當及時相互通報該醫師在本轄區內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及處理情況。醫師在任一執業地點接受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相關衛生行政部門。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負責綜合其他執業地點的考核意見,歸入該醫師定期考核檔案。
(四)做好多點執業醫師的信息管理。各相關衛生行政部門要將醫師多點執業注冊的相關信息同步錄入醫師聯網注冊及考核管理系統,便于查詢和監督。
三、試點工作要求
(一)做好試點管理。各區各單位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有多點執業要求的醫師能夠方便、順利地辦理有關手續,對符合多點執業條件的醫師,無故不得限制其自由流動。要積極引導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多點執業。在試點中要加強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二)各區衛生行政部門每季度匯總一次本轄區多點執業醫師注冊(注銷)情況,填寫《醫師多點執業注冊登記管理表》和《醫師多點執業注冊注銷管理表》,于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報武漢市衛生局注冊主管部門備案。
(三)試點地區應當在試點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試點工作的相關情況,注重階段性效果評估,不斷改進工作。試點中的有關情況,請及時報武漢市衛生局注冊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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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