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2012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
來源:信陽市衛生局發布時間:2012-04-03
關于2012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衛生局,各管理區、開發區衛生辦,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全省醫考工作會議安排,今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全部啟用指紋識別系統,考生必須現場進行指紋采集、照相等信息。為確保我市報名資格審核確認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確認對象
擬參加2012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并完成2012年網上報名的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的所有地方考生。
二、審核確認地點
信陽市行政審批中心(羊山新區)一樓大廳西側。
三、審核確認時間
本次現場確認按屬地、分時段進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為受理確認時間。
審核確認具體日期安排如下:
3月21日:市直單位、五個管理區、市區民營企事醫療機構;
3月22日:師河區; 3月23日:平橋區;
3月24日:羅山縣、商城縣; 3月25日:淮濱縣;
3月26日:光山縣、潢川縣;
3月27日—28日:固始縣、新縣; 3月29日:息縣。
四、現場確認需提交的資料及排列順序
(一)報考中醫助理執業醫師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原件;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見附件1);
4、身份證復印件;
5、畢業證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
(二)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報考中醫執業醫師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原件;
3、執業證書原件;
4、助理資格證書原件;
5、執業時間及考核合格證明(見附件2);
6、身份證復印件;
7、畢業證復印件;
8、執業證書復印件;
9、助理資格證書復印件;
10、《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
(三)直接報考中醫執業醫師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原件;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5、畢業證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
(四)中西醫結合類考生提交材料
同中醫類考生。
(五)應屆研究生報考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1、報名表;
2、第一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3、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4、學校研究生處出具的準予該生2012年畢業的證明及其所學專業;
5、學校教學醫院出具的實習證明;
6、身份證復印件;
(六)個體診所從業人員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助理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助理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非中醫類別診所必須有中醫或中西醫結合診療科目)。
(七)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
1、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報名表;
3、任職時間證明(見附件3);
4、考生與報名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考試合格后執業至少滿5年的合同(見附件4);
5、考生本人簽署的知情同意書(見附件5);
6、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
從今年起報考中醫鄉鎮助理的信陽考生將在“漯河市”進行報名考試。請信陽考生登錄“漯河市衛生局”查詢相關的考務信息。
確認時間:2012年3月29、30號
確認地點:漯河市黃山路市第三人民醫院二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0395-3151797
(八)獲得中醫確有專長證書人員報考執業助理醫師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
2、《中醫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備注:
從2011年起報考中醫確有專長的信陽考生將在“鄭州市”進行報名考試。請有關的信陽考生登錄“鄭州市衛生局”查詢相關的考務信息。
五、費用
現場確認合格的考生需交納考試報名費用(含技能、理論考試費用),其中執業醫師255元,助理醫師245元。實踐技能考試不合格的考生,憑繳費收據到各縣區衛生局財務股領取理論考試的費用,其中執業醫師135元,助理125元;市直單位的考生,憑繳費收據直接到市衛生局財務科領取理論考試的費用。
六、注意事項
1、持臨時身份證報名的考生,必須提交帶本人近期彩色照片并加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戶籍證明。
2、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求使用A4紙。
3、現場確認需要錄入指紋和照相,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嚴禁他人代替報名。
4、材料不齊的考生,不予受理。
(一)學歷要求
1、2002年10月31日以后、2009年以前入學的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專業前、后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可以按照規定以該學歷的畢業專業報考;2009年以后入學的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專業前、后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其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2001年9月1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醫學專業畢業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專業前、后加注非醫學專業方向的,不得以該學歷報考;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可以按照規定以該學歷的畢業專業報考。
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畢業專業前、后加注專業方向的非中醫類別醫學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不得以該學歷報考(按照規定由教育部審批的除外)。
3、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成教、函授、遠程教育等非全日制教育學歷不能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其入學前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類別一致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其執業助理醫師執業時間同時應當滿足《執業醫師法》規定。
4、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學,經過教育部和衛生部共同評估,并經教育部批準的高等專科學校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以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其中,2003年-2005年批準的學校及專業見《關于印發高等學校高職高專醫學教育有關信息的通知》;2006年及以后批準的學校及專業招收的醫學畢業生,應當提供教育部批準同意辦學招生文件,方可以該學歷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經教育部批準的西部地區23所學校(見《關于批準部分學校試辦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教育的通知》(教高廳〔2004〕15號)),2004年至2008年按規定招收的初中起點5年制的醫學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報考。
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其他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3+2”或“2+3”等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7、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06年12月31日以后入學的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不能報考(不含鄉村醫生中專學歷)。
8、《執業醫師法》頒布前的中專、大專只能報考助理執業醫師,不得直接報考執業醫師。
9、基礎類專業、藥學、衛生管理、農村醫學(中西醫結合)、方劑學、中醫美容技術、營養學、法醫學等非中醫臨床專業不能報考。
10、農村中醫基層無學歷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教育證書(全脫一年制、半脫兩年制中專),必須在農村地區鄉以下醫療機構報名。
持中醫鄉村醫生中專學歷獲得中醫(中西醫結合)助理醫師資格的,在符合執業年限的前提下,在2012年度允許報考與助理醫師資格專業一致的執業醫師。
11、外省中專及外省戶籍上我省中專的,不能在我省報考。
12、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報名
①參加2008年《妥善解決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獲得執業助理醫師的人員,可參加與其助理醫師資格一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②師承人員后學歷問題:通過師承和確有專長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可以在取得學歷的當年報名參加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在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并在醫療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后,可報名參加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13、專科升本科,所學醫學類專業保持相同或相近(同一類)的,可以以本科學歷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14、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的醫學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報考中醫類別醫師資格。
15、畢業證書丟失不能提供補辦的畢業證書或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書的,不得報名。畢業證模糊、破損確認考生基本信息的導致無法正常辨認的,不得參加報名。
(二)年限要求
1、本科以下(含本科)畢業證書均應在畢業后第二年才能用于醫考報名。
2、持大專畢業證書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最晚2010年的助理資格證書)。2011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滿兩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考試。
3、持中專畢業證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即最晚2007年的助理資格證書),200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滿5年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咨詢電話:0376-6563553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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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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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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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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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系、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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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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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醫學學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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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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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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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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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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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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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中西醫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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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名稱、地址、郵編及登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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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時間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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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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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崗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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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中西醫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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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崗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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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工作的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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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滿一年的
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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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法人 試用機構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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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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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院辦公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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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試用機構填寫,試用機構對本表內容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申請考試類別和試用期崗位類別必須相一致
3、公章簽字均由法人資格的單位出具,不能蓋單位內設機構的章
4、試用機構院辦公室電話用于核查本表內容真實性,必須填寫
附件2: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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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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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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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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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系、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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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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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醫學學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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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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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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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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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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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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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中西醫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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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名稱、地址、郵編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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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取得時間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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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證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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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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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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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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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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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中西醫結合□
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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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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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期間工作的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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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機構的
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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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機構法人 執業機構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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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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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機構院辦公室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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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助理醫師執業所在機構填寫,執業機構對本表內容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申請考試類別和執業類別必須相一致
3、公章簽字均由法人資格的單位出具,不能蓋單位內設機構的章
4、執業機構院辦公室電話用于核查本表內容真實性,必須填寫
附件3: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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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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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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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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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系、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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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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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醫學學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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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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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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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報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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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執業助理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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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衛生院名稱、地址、郵編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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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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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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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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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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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崗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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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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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單位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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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衛生院法人 機構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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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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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衛生院辦公室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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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報名所在衛生院填寫,衛生院對本表內容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衛生院辦公室電話用于核查本表內容真實性,必須填寫
附件4:
甲方:
乙方:
約定內容:
1、本合同只用于2012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乙方可憑此合同參加2012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中中醫類別“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
2、乙方通過2012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中中醫類別“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后,必須在甲方工作至少五年,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在此五年中,乙方不得變更執業地點,不參與職稱晉升,不能參加助理升執業的考試。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按照助理醫師的相關待遇落實乙方的待遇。
4、如果乙方未通過2012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中中醫類別“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本合同自動失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5:
依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擴大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范圍的通知》(衛醫政發〔2011〕16號)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