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合同管理》考點精粹(3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19
命題點24 設計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與評標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指投標人所持有的資質證書是否與招標項目的要求一致,具備實施資格。
2.能力審查
判定投標人是否具備承擔發包任務的能力,通常審查人員的技術力量和所擁有的技術設備兩方面。
3.經驗審查
通過投標人報送的最近幾年完成工程項目表,評定他的設計能力和水平。側重于考察已完成的設計項目與招標工程在規模、性質、形式上是否相適應。
4.評 標
設計方案的優劣;
投入,產出經濟效益比較;
設計進度快慢;
設計資歷和社會信譽;
報價的合理性。
命題點25 建設監理招標概述
1.標 的
監理招標的標的是“監理服務”,與工程項目建設中其他各類招標的最大區別表現為監理單位不承擔物質生產任務,只是受招標人委托對生產建設過程提供監督、管理、協調、咨詢等服務。
2.基本原則
鑒于標的具有的特殊性,招標人選擇中標人的基本原則是“基于能力的選擇”。
3.特 點
招標宗旨是對監理單位能力的選擇;
報價在選擇中居于次要地位;
邀請投標人較少。
命題點26 委托監理工作的范圍
監理招標發包的工作內容和范圍,可以是整個工程項目的全過程,也可以只監理招標人與其他人簽訂的一個或幾個合同的履行。劃分合同包的工作范圍時,通常考慮的因素,工程規模;工程項目對專業特點;被監理合同對難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