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充實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機關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一批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年輕干部。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計劃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共14名。具體職位詳見《2012年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附件一)。
二、選調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湖南省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
4.參加工作滿2年,且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近三年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工作經歷不足三年的,其年度考核每年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計算年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2年6月30日。
三、選調程序
1.報名。市州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請登陸三湘統戰網(http://www.hnswtzb.org)、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下載《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填寫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 連同有關資料到所在市州委統戰部報名。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請下載《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填寫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有關資料到省委統戰部干部處報名。
2.組織推薦。各市州委統戰部根據本市州報名情況,可采取直接推薦或競爭性方式選拔推薦不超過20人參加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考試;省直單位可直接推薦省直機關的人選參加選調考試。
3.資格審查。選調單位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推薦參加考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為確保選拔質量,各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0:1。達不到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職位名額。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省委統戰部統一制作準考證。市州報考人員準考證由市州委統戰部代為發放,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準考證請直接前往省委統戰部干部處領取。
4.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安排命題材料寫作和機關文稿處理能力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不指定考試復習內容。報考人員可于筆試10天后在湖南領導人才網上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按照各選調單位選調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分別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5.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計劃選調人數的1:1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規定,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
6.考察。對體檢合格的選調人選,各選調單位按照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分別對擬錄用人選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
7.討論決定。考察結束以后,各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8.公示、試用和調入。擬選調人選在三湘統戰網(http://www.hnswtzb.org)、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對選調人選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要求及程序,由選調單位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工作。
四、報名及考試有關要求
1.報名。考生只能選擇《2012年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請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5月25日。
報名地點:各市州委統戰部;省委統戰部干部處(長沙市迎賓路185號517房,電話:0731-82217689)。
所需資料:
⑴《湖南省省直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⑷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同時請說明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時間和方式,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筆試
筆試時間:2012年6月上旬。報考人員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省委統戰部干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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