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湘潭市直遴選公務員、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湘潭市委組織部發布時間:2012-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經湘潭市人民政府批準,湘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決定面向全市開展湘潭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計劃
全市共計劃遴選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具體的遴選、選調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2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
(一)遴選、選調范圍和條件:
遴選、選調范圍:報考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的人員必須是全市范圍內已經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和通過省公開招錄(如省委選調生招錄、全省公務員及參公人員招錄)進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是全市已經具備公務員身份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報考者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勝任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有遴選、選調職位(崗位)要求的素質和其他資格條件;
3、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
4、具有遴選、選調職位(崗位)規定的條件(關于年齡的說明:在30歲以下指1981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員,32歲以下指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員,35歲以下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遴選、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要求和資格審查
報名要求:報考者個人自愿報名,提交畢業證、身份證、身份證明(如公務員登記表、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等)及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單位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照3張;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者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遴選、選調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每個職位遴選、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5,達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選、選調計劃,或經遴選、選調單位申請,湘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由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在報名時進行。
(三)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所報考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人事(政工)科(地址和聯系電話詳見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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