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內蒙古政法干警民法簡答題(1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7-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簡述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概念和特征。
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1)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我國農村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分散經營方式的法律形式。
(2)農村承包經營戶從事的是商品經營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進行生產經營,主要是以商品交換為目的,將所收獲的農、林、牧、副、漁等業的產品作為商品投入市場而滿足社會的需要,而不是為了滿足家庭消費需要。
(3)農村承包經營戶按照與集體組織訂立的承包合同從事經營活動。
(4)農村承包經營戶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為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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