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復習指導(14)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5))最高額抵押
【擔保法】第六十一條 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81、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不包括抵押物因財產保全或者執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債務人、抵押人破產后發生的債權。
82、當事人對最高額抵押合同的最高限額、最高額抵押期間進行變更,以其變更對抗順序在后的抵押權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3、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不特定債權,在特定后,債權已屆清償期的,最高額抵押權人可以根據普通抵押權的規定行使其抵押權。
抵押權人實現最高額抵押權時,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高于最高限額的,以最高限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低于最高限額的,以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為限對抵押物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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