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法規重點知識點整理(3)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11-16
一、招標投標法考點解析 1、基本原則:公開、公平(主體確定)、公正(程序)和誠實信用。 2、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3、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投標人資格要求: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包括法定要求和招標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