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學習筆記(29)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11-30
【稅法考點解析】 1、納稅人的權利包括特殊情況下延期納稅的權利和收取完稅憑證的權利。 2、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納稅人的義務。包括依法納稅義務、出境清稅義務和納稅人報告義務。 5、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的時間也是30日 6、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將其開立的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