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筆試的時間和科目
筆試由省統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一)全市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申論》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6:10—17:00 《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人員)
報考設區的市級機關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申論》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A卷;報考縣(市)區級及以下機關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申論》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B卷。
(二)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A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三)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干部招考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B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3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和寧波考試網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加5分的優惠政策,其他人員不實行加分。
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統一劃定。
六、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按照省統一劃定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參加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一)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招考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4、3名及以上的按 1:3、5名及以上的按1:2.5(有小數點四舍五入)確定體能測評對象。面試對象在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招考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
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參照上述人民警察職位比例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和面試對象。軍事技能測評項目為3000米跑、自動步槍5發射擊、立定跳遠三個項目,三項目總分達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評分標準見《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試行)》。
(二)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及大學生“村官”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三)其他職位招考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面試對象。
(四)以上職位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的時間、地點,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事編制網、寧波考試網、東方黨建網及各縣(市)區指定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