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政法干警考試公告
來源:山西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山西省公務員局共同組織實施。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報考?圃圏c班的,教育入學考試為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報考第二學位試點班的,教育入學考試為民法學;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育入學考試為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考生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站查詢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通過教育部專門網站(zf.chsi.com.cn)查詢教育入學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2012年9月15日至16日
具體時間安排為:
9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9月16日
上午
①?茖哟 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②本科層次 9:00—11:30 民法學
③法律碩士 9:00—12:00 專業綜合Ⅰ (刑法學、民法學)
下午
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本次考試筆試考場全部設置在省城太原,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可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計劃招錄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其中,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按錄用指標的4倍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報考基層公安機關的,按規定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安排在面試資格復審前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的4倍確定。招錄機關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招錄計劃的2倍,依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數達不到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2012年未就業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已就業的還須就業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退役士兵須持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已就業的退役士兵同時須持就業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考生,進入面試的須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提出考核意見和派出部門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 的人員由團省委蓋章,2010年(含)以后參加“三支一扶”的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農村特崗教師計劃”的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其中,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農村特崗教師計劃”的,到2012年服務期滿,已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可攜帶合格證書,由省主管部門審定蓋章)。如不能提交《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或被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具體資格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總成績(報考基層公安機關的,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