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商務師考試國際商法第二套題及答案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8-01 14:36:43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20分。
1國際商法的淵源主要有三個,即:(1)國際商事條約;(2)國際商務慣例;(3)各國有關商事的國內立法。
2合同必須合法包括兩個方面,即:(1)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合法;(2)合同所追求的目的和行使的范圍必須合法。
3損害賠償的范圍原則上應包括:因債務人違約所造成的(1)實際損失;(2)利潤損失(或預期損失)。
4如果買方收取了賣方超量交貨的全部或一部分時,原則上買方應按合同價格支付貨款。
5產品責任法中的產品是指生產者生產并已投入流通領域而可供使用的有形物品。
6美國社會目前實施的產品責任法理論主要是嚴格責任理論。
7商標的種類一般可分為:制造商標、商業商標和服務商標三種。
8在規范專利申請時,各國專利法一般采用“一發明,一申請”的原則。
9無限公司完全以股東個人的信用為基礎,在公司法理論中屬于一種典型的人合公司。
10股票是股份證券形式,是一種表現股東權利的不完全的有價證券。
11 和解程序可以由有關當事人隨時隨地合意開始進行,一般沒有第三者參與。
12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審理的方式一般可以分為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兩種方式。
13保險人承保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責任期限,在國際上通常是按倉至倉的責任規定辦理。
14在海運保險中,戰爭險的責任期限是以貨物裝上海輪時開始,到貨物最后在卸貨港卸離海輪時止;或者在海輪到達目的港當天午夜起算滿15天為止。
15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的規定,對于遲交貨物的索賠,收貨人應于交貨后60天內向聯運人送交書面通知,否則聯運人可免除賠償之責。
16在代理關系中,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對第三人的關系稱為外部關系。
17被代理人為代理人在其授權范圍內行為時的過錯而承擔義務的情況稱為轉承義務。
18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只有經過被代理人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