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設監理程序與管理 (1)建設監理程序。 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工程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工程建設監理意見: 5)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2)監理企業資質審查與管理。 監理企業實行資質審批制度。監理企業的資質根據其人員素質、專業技能、管理水平、資金數量及實際業績分為甲、乙、丙三級。 設立監理企業或申請承擔監理業務的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經資質審查后取得《監理申請批準書》,才可從事監理活動。 (3)監理工程師的考試、注冊與管理。 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制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規定監理工程師應先經資格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再經監理工程師注冊機關注冊,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被監理單位聘用,方可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未取得兩證或兩證不全者不得從事監理業務;已注冊的監理工程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監理業務。 (4)涉外監理的管理規定。 凡外資在中國境內獨資的建設項目,在委托外國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時,應聘請中國監理單位參加,進行合作監理。中外合資的建設項目,不應委托外國監理單位承擔監理,但可向外國監理單位進行技術、經濟咨詢。外國貸款項目原則上由中國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如因貸款方要求外國監理單位參加,應與中國監理單位進行合作監理。外國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一般由中國監理單位承擔監理。 例題:監理企業的資質根據其人員素質、專業技能、管理水平、資金數量及實際業績分為( )級。 答案:CDE 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第二節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一、項目報建制度1994年8月建設部發布了《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規定: (1)凡在我國境內投資興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外國獨資、合資、合作的開發項目都必須實行報建制度,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管理。未報建的開發項目不得辦理招投標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項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2)報建的程序為:開發項目立項批準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后,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有關批準文件。領取《工程建設項目報建表》,認真填寫后報送,并按要求進行招標準備。 (3)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開工、竣工日期、發包方式、工程籌建情況共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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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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