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的含義與分類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系和法律上的道義關系,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由于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法律責任的特點在于:(1)法律責任首先表示一種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關系而形成的責任關系,它是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的。(2)法律責任還表示為一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后果。(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邏輯性,即存在前因與后果的邏輯關系。(4)法律責任的追究是由國家強制力實施或者潛在保證的。 根據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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