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物業管理始于八十年代初。最早的物業管理開始于經濟特區深圳。1988年伴隨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房管制度的革新也連鎖展開,物業管理迅速發展。此后的十幾年內深圳的物業管理迅速發展,從小到大,從涉外商品房到全市物業管理的發展,初步從借鑒,探索,推廣到規范化,由傳統的房管式逐步發展為專業化,企業化,一體化招投標的三化一體的物業管理模式。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通過的《物權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物權法》是調整財產支配管理的法律,是對財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最基本準則,是中國制定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法制目標,《物權法》的頒布將解決中國物業管理行業內一系列長期懸而未決的問題,將對中國物業管理行業未來的發展起到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21世紀,是中國物業管理行業進入發展、完善和成熟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將會出現一個競爭激烈、管理完善、服務理念提升的時期。對物業管理行業來說,質量理念和品牌理念的角逐市場環境的變化、競爭格局的形成、高新技術的應用、消費觀念的更新,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從服務觀念到服務方式,從經營理念到市場定位,都要作出相應的變革,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 一、其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托性的特約服務三大類。 (一)是常規性的公共服務,主要有以下幾項: ①房屋建筑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二)是針對性的專項服務: ①日常生活類; (三)是委托性的特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管理時,第一大類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須做好的。同時,根據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確定第二、第三大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與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機制和服務方式,以人為核心做好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并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 二、物業管理在我國 在我國,物業管理的發展主要基于四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住宅建設的迅猛發展,大量住宅小區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對房屋進行維修外,還必須對附屬物、設備、場地、環衛、綠化、道路、治安等進行專業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區的完好,發揮其整體功能和綜合效益。 正是因為以上這些因素,決定了物業管理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其備受關注的程度和可能產生的體制上的矛盾及利益上的沖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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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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